4月26日
合肥市发改委下发通知
下调城市已建住宅生活用水
“一户一表”改造费用标准
每户可省50元
已建住宅生活用水“一户一表,抄表到户”改造,本着“用户申请,双方自愿”的原则,由供用水双方签订协议后实施。通过供水设施改造后,由供水企业实行抄表、收费、管理和服务到户。
已建住宅生活用水
“一户一表”改造范围包括:
住宅楼前(3米以内)
小区供水公共管道管网切口、
土方开挖、敷设管道、修复,
阀门、水管、配件、表箱
及保温材料等材料、
设备、安装费用及人工费用等。
下调合肥市已建住宅生活用水“一户一表”改造费用标准。严禁向居民用户收取计量装置费用,多层已建住宅水表出户改造工程收费标准由630元/户下调为580元/户;高层已建住宅水表出户改造工程收费标准由1100元/户下调为1050元/户。
对经民政部门有效证明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的特困户,申请“一户一表”改造的,改造费用标准减半收取。
此次新规从3月1日起执行,3月1日前,已签订合同的已建住宅生活用水“一户一表”改造费用,仍按调整前收费政策执行。
合肥市发改委介绍,此举涉及全市222个老旧小区约7.7万居民用户,预计为群众减少支出近400万元。
来源:合肥晚报
编辑:沈娴
责编:陈光明、魏端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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