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新政五月一号将要开始执行,去医院看病要注意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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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手机里收到了医保部门的短信,通知5月1日起《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将要施行。

  5月1日医保新政就要来了,但是这个政策对于普通老百姓其实影响并不大。

  

  《条例》的施行,主要是为了解决医疗保障基金使用主体多、链条长、风险点多、监管难度大的问题。

  《条例》通过明确了医疗保障基金各个使用相关主体的职责,包括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定点医药机构、参保人员等,防止医疗保障基金被骗取的情况出现。

  对于参保人员,应当持本人医疗保障凭证就医、购药,按照规定享受医疗保障待遇。

  这点其实之前很多地方都已经是这么要求的了,只是现在国家出台了明确的文件,同时还有相应的惩罚措施。

  参保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责令退回;属于参保人员的,暂停其医疗费用联网结算3个月至12个月:

  (一)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二)重复享受医疗保障待遇;(三)利用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接受返还现金、实物或者获得其他非法利益。

  可以说,在医保新规出台后,只要个人没有去尝试骗取医疗保障基金,那么就不会有太大影响。

  

  而近期国家印发的另一个文件——《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这个意见对于我们的医保影响更大,不过目前还没有开始实施。

  国家要求各省政府要在2021年12月底前出台实施办法,可以设置3年左右的过渡期。

  《意见》中提及了三个非常重要的改革措施:

  第一点、增强门诊共济保障功能

  目前我们去医院看门诊,使用社保卡消费的时候,都是直接从社保卡的个人医保账户中扣费的,并且正常是不能报销的。

  而《意见》要求各地要建立普通门诊的费用报销机制,将一些多发病、常见病的普通门诊费用逐步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从50%起步。

  这对于参保人员来说绝对算是一个好消息,现在去医院看次门诊,做个检查加上拿点药,花上几百元是非常普通的事情,但这对于很多人来说就是好几天的工资了,如果能够得到一定比例的报销,那还是非常不错的。

  

  第二点、改进个人账户计入办法

  目前个人医保账户中,每个月存入的钱包括个人缴费的金额和单位缴费金额的一部分,而《意见》要求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统筹基金。

  这点引起了非常大的争议,因为这么做每个月进入个人医保账户的钱肯定是变少的,很多人觉得改革后吃亏了。

  从国家角度看,是希望通过优化个人账户的结构来增强做大统筹基金,让更多弱势群体得到更大的实惠,所以对普通百姓来说到底是得还是失,就看到时候门诊共济的覆盖范围有多广。

  

  第三点、规范个人账户使用范围

  以前医保卡个人账户的钱只能自己使用,但是《意见》明确个人账户可以给配偶、父母、子女用了。可以用于支付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这个做法听起来不错,但是医保卡个人账户的钱变少了,很多人其实钱根本不够用,那么扩大它的使用范围还有很大意义吗?

  同时,目前商业保险的理赔都是“认卡不认人”的,为父母妻儿就医购药产生的记录都记在自己名下,那么在未来理赔的时候就会存在一定隐患。

  

  这次的职工医保改革对参保人员来说到底有没有更好,我们还不知道。

  也许改革会带来阵痛,但是社会要不断进步,改革就是必须的,通过改革不断完善整个国家的资源配置,才能在总量不变的前提下形成更为合理的配置,对老百姓来说才能得到更多的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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