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夜屠夫的死亡相册:以上帝之名的色情狂和恋尸癖

赚钱

  1

  作案过程

  林过云供称,他一共杀害了四个女人。她们都搭乘了他驾驶的出租车。

  (林过云作案的出租车)

  1982年2月3日凌晨4点,林在尖沙咀一间酒店外候客时,喝醉的陈凤兰被一个女人和一个男人扶着上了车。那个男人给了林过云一百元港币,告诉他陈凤兰位于观塘的地址后,并没有上车,而是与另一个女人等待下一辆出租车。

  (后来调查证实,这对男女是陈凤兰的同事与朋友。那晚陈凤兰与丈夫吵架、心情不好,拉着他们一起喝酒。)

  林过云将车子停在自家楼下时,陈凤兰仍然倒在后座,不省人事。林过云用电线勒毙了她。接着,林把尸体扛在肩上,从大厦的后楼梯走上二楼。

  他把尸体藏在客厅里那张6尺(约180厘米)长的沙发底下,直到上午十点,家人都外出了,家里只剩他一个。

  他模仿那些多年来看的色情杂志相片,拍了好几卷底片,大多集中在受害者的两腿之间。

  接着,他从受害者的皮夹里取出五百多元现金,用塑料袋装了她的衣服和手袋,丢弃在后楼梯的垃圾桶里。

  他到五金铺买了一把电锯和一张10尺(约3米)乘10尺的薄塑料布。回到家后,他将薄塑料铺在房间的地板上,再把赤裸的尸体置于塑料布上。

  他用电锯将尸体锯成六份后拍照。接着,他割下两个乳房和阴部,放在一个塑胶盒子里,在厨房冲洗干净后,倒入米酒作为防腐之用。

  他把盒子放进私人储物柜里,并上了锁。接着,他用报纸、电线,和塑料袋把尸块包好,将包好的袋子塞入床底下,也把洗干净的塑料布一块儿塞了进去。

  完成这一切后,他也累了,便睡下了。

  这天傍晚他在租车行拿了车后,将那些包裹好的尸块放在后备箱,并把底片送到张仔的店里去冲洗。

  林过云供称,他与张仔有个共同嗜好:拍摄女性裸体。一开始,他们只是翻拍色情杂志上的裸女照片,后来,他们开始合资雇用裸体模特儿来拍摄。由于裸体模特儿的价格不菲,每年仅能拍一两次。

  这天,林过云告诉张仔,他最近开始在停尸间兼差,拍摄解剖尸体的照片,有很多血肉模糊的镜头。张仔并没有察觉任何异状。

  那天夜班结束前,他把车里的尸块扔到沙田的城门河里。

  几天后,他在房间里闻到从储物柜发散出的臭味,才知道米酒并没有防腐的功能,而他切割下来的人体部位已经开始腐烂。尽管十分不舍,也只能放弃。

  在这之后,他买了解剖书籍、工具以及防腐剂,并开始练习解剖白老鼠和青蛙,直到非常熟练。“我深信,如果有一具人类尸体给我解剖,我一定会比第一次做的更好。”

  三个多月后,5月29日凌晨6点,已准备收工的林过云,车子在佐敦道一个街口被拦了下来。31岁、在康乐中心担任收银员的陈云洁,成了第二个受害者。

  (受害者:陈云洁)

  他复制了杀害第一个受害者的程序,但使用了不同的工具。肢解的凶器从电锯变成了手术刀,而且他还将过程录了像,并将录像带取名为“严肃的秘密”。

  6月17日凌晨4点,在尖沙咀一家夜总会担任服务员、刚下班的梁秀云,在滂沱大雨中拦下林过云驾驶的出租车,准备回到大角咀的家。

  在路上,林过云将车子停在路边,用电线勒死了梁秀云,结束了她29岁的生命。接着把尸体带回家拍照、录影,并将这卷录象带命名为“雨夜行动”。

  (受害者:梁秀云)

  7月2日,林过云拍摄了第3卷录影带,取名为“第四次的行动”。这一次的受害者是年仅17岁的梁惠心。

  梁惠心才刚从圣方济各书院毕业,与家人住在红磡山谷道邨。那天,她参加学校举办的谢师宴,晚上11点左右结束,从尖沙咀喜来登饭店独自搭乘出租车回家后,便失去了踪影。

  (受害者:梁惠心)

  家人在家久候多时未见梁惠心回来,便开始四处寻找。他们联系了一起参加谢师宴的同学们询问,却没有任何线索,于是报了警。

  报案时,警方是否知道梁惠心搭乘了出租车回家,我们不得而知。可以确定的是,警方并没有将此案与先前几个案子连接,而是当成一般失踪案件处理,一个月多后在8月5日发布了梁惠心的照片,向民众征求线索。

  从第一个受害者遇害的2月3日、5月29日、6月17日、到最后一个受害者遇害的7月2日,林过云作案日期越来越密集。据他供称,每次作案方式与过程都大同小异。以电线勒毙、将尸体带回家肢解、用手术刀将乳房以及阴部割下,做防腐处理后保存,再包裹肢解后的尸块。

  唯一不同的是,他对第四名受害者梁惠心奸了尸。在杀害梁惠心之前,林过云在车上跟她聊了五个多小时,称这是这辈子他唯一有过的、最深入的交流。

  他认为,梁惠心是处女,而自己是处男,他们应该成为夫妻,便用他自认为合适的方式完成结合。这也是他唯一后悔杀害的受害者。

  而这些过程,他都会拍照,并同步摄影。警方从录像带内容的拍摄发现,林的分尸以及摄影技术确实越来越熟练。林开始更好的运用摄影设备,使得录像效果越来越好。镜头更加稳定,不像一开始时的摇摇晃晃、难以对焦,内容也清晰许多。

  第一个受害者的尸块被警方发现后,林也费心寻找了更隐秘的弃尸地点。夜班出租车的工作无疑地为他提供许多便利,除了有那些可怜的、对自己命运完全无知的受害者会自动送上门、供他挑选外,事后还能载着被肢解的尸体,边开车边寻找合适的弃尸地点。

  其余三个受害者的尸体,都在凌晨3到5点之间,被林丢弃于人迹罕至的铜锣湾大坑道。事后,当林被押解回到现场,警方也在这个陡峭的山坡上,又密又长的草丛里,寻获三名受害者的尸体。

  同时,警方将搜获的部分照片给受害者家属辨认,认出了四名受害者。

  2

  为什么要杀害她们?

  林向警方供认了两个作案动机。

  一,为了“印证自己的理论”。

  什么理论?根据林的说法,他要用自己成功的作案来证实开膛手杰克(JacktheRipper)的身份。

  (示意图:开膛手杰克)

  根据《残》一书,林对于1888年出没于英国伦敦的连环杀手开膛手杰克兴趣浓厚。案发前,他曾经写了一篇数万字的长文,洋洋洒洒地叙述、推理出他认为的凶手。

  林认为,开膛手杰克是一个出租马车夫。

  即便开膛手杰克是一个出租马车夫,那与林又何干呢?他认为,出租马车是出租车的前身,如果开出租车的他能够成功地杀害在夜总会上班的女人,便证实了(据说)专门杀害妓女的开膛手杰克的职业是马车夫。

  他认为他解开了伦敦警方没能解开的谜,因而洋洋得意、沾沾自喜。没想到,这篇标题为《雾夜杀手真面目》被投到报社后,却被拒绝了。

  这个拒绝使林深受打击,让他感觉被全盘否定,进而采取另一步行动。

  其实报社选择刊不刊登一篇文章有很多原因,包括篇幅。但林无法接受被拒绝,只是更加地想证明自己是对的。

  但是他采取了一个过激的方法。他将自己带入了连环杀手的角色,模仿他的行为,想借由著名的开膛手杰克来吸取眼球、得到关注。

  林相信,自己在继续开膛手杰克未完成的任务。林还拿他自己与开膛手杰克做分析、比较:

  1.作案地点类似:伦敦是英国首都,香港是英国殖民地,两地都是繁荣都市。

  2.职业相同:杰克是马车夫,他是出租车司机。

  3.作案手法雷同:他们都是单独作案、杀害后剖开尸体、取出内脏。

  4.作案对象雷同:他们杀害的都是欢场女子。

  5.两人都在特定的自然环境下作案:杰克在雾夜出没,他则在雨夜行动。

  基于对著名连环杀手的赞赏,林不仅仅模仿了开膛手杰克,还要求媒体将他的外号“香港屠夫”改为“雨夜杀手”。林对这个称号情有独钟,因为他出生时下着雨,而且,他自称能通过雨丝感应到上帝。

  第二个犯案的理由是为了“替天行道”。

  林曾经对同学说,“上帝”通过特别渠道与他联系,表示选了他作为“使者”,以便在适当的时机“替天行道”。

  林供称,根据上帝的旨意,欢场女子该杀。而割去她们的乳房和性器官也是上帝的指令,这样她们下辈子即便再生为人,也是身残,便不能重操旧业。

  大家可能都看出来了,林的逻辑有很多矛盾之处。

  人有来世的轮回观念与信奉“上帝”的基督教和天主教是两个全然不同的宗教系统。

  而且,林满口说他杀害的都是欢场女子的性命,说他的行为是替天行道,但他在杀害她们之前完全不认识她们,与她们也没有任何关系。

  四个受害者里,只有第一个确实是在夜总会上班,但林并不知道,顶多只能是猜测,因为当时陈喝得醉醺醺的,凌晨时分在酒店外面上了车。

  第一个受害者的尸块被发现后,林才从媒体报道得知受害者的身份与职业。

  如果,前三个受害者是因为搭乘出租车的时间让林过云猜测她们的职业是妓女而杀害了她们,那么,他又为何杀害只是个刚毕业的学生的第四受害者呢?

  3

  聪明、自卑、与自恋

  这起案件被称为香港十大奇案之一,而林过云被称为最残忍、变态的杀手。

  他不但杀害四名受害者,还肢解她们的尸体,割下性器官等部位制作成标本,并在拍摄、录像了整个过程后弃尸。

  这让我想起以类似手法作案的艾迪·盖恩(EddieGein)

  (艾迪·盖恩)

  很多读者或许会问,林之所以成为罪犯,是否像艾迪一样,与受了家庭环境与童年生活的负面影响有直接关系?

  根据我掌握的信息,我不认为林的童年经验与他成为罪犯之间的关联是必然的。

  如我前面介绍,林父经常对林过云家暴,而他与手足的感情也并不和睦。媒体报道还称,林与外界的接触也受到限制,但并未完全隔绝。

  尽管如此,林自称他还有个爱他的母亲和上帝。同时,他的家庭条件应该算得上小康,并未受过贫穷的折磨。

  换句话说,林和大多数人一样,成长环境或许不完美,但也不过多地偏离平均值。

  以下我根据我认为可信的信息,谈谈林过云的性格特征与心理状态。

  林过云显现于外的残忍与变态,在我看来,其内在本质的一部分是因自卑而膨胀的自大与自恋。

  ·人格特征:聪明、孤单、自卑又自命不凡

  首先,父亲长年的打击使得林过云很自卑。

  尽管如此,林其实是个聪明、有能力的人。

  他的智商得分120,统计上高于70%的总体人口。念利玛窦中学时,他的成绩很不错。

  他想成为一名出租车司机,也顺利地考取了驾照。

  同时,他求知欲强,做事有组织、执行力强且具系统性。

  他对摄影产生兴趣后,便以各种方式学习、加以钻研,技巧也越来越好。他对解剖有兴趣,不但买了书籍来研究,还解剖青蛙与白老鼠。

  他拍摄的大量底片、相片、和幻灯片都整整齐齐地存放着,饶有秩序地编着码。

  他在家里肢解了四具尸体,居然丝毫不引起怀疑。除了与家人关系疏离,也可以归诸于他清晰有条理的思路。

  被逮捕后,在警方为他进行的一项测验里,还显示了他的“说谎技巧高明”(HighFakingScore)。

  尽管林的性格孤单又自卑,但这并不影响他的生活运作。

  为了冲洗那些裸体照片,他结交了张仔,两人成为了朋友。林信任张仔,让他冲洗那些照片,而张仔也相信他的那些谎话,才从未怀疑那些相片。

  最后冲洗那组相片时,要不是张仔店里的放大机坏了,底片落入其他人的手里,林很可能不会落网。

  林也结识了卖色情书报的番鬼,建立起长期的主顾关系。同时,他还能每天载送一定数量、各式各样的客人来维持生计。

  这表示,林有表达能力、有社交能力,他了解并能够以社会规范的方式来运行日常生活。他是不愿意、而非无法与人交流沟通。

  但即便林不愿与人产生交集,他也有被倾听、被支持与认可的需要。这是人类普世而基本的生存条件。

  从小到大,林一直认为自己是父亲的眼中钉。

  或许是特别关注父爱的欠缺,林有一种格外需要被认可的心理,而他得到认可的方式是要“干一件大事”。

  据说,他根据命理推算得知自己会干出一件举世震惊的大事。可当他25岁时仍然是个默默无名的出租车司机,便开始焦虑了起来。

  将文章《雾夜杀手真面目》投给报社是一个尝试,但失败了。这次失败让他更积极地想证明自己,甚至到了不惜杀人的地步。

  作为一个聪明孤单、自卑却又想着出名的人,林过云还有一个矛盾的心理状态:他对女人既好奇又嫌弃、想接近她们却又自卑。

  ·嫌弃与敌意

  林嫌弃女人,对她们有敌意,觉得自己是女人的受害者。

  他被父亲赶出家门后,认为自己落到这步田地完全是受女人拖累。他的存在是母亲为了挽回濒临破碎婚姻的筹码。父亲对他的冷落来自于其他女人破坏了他的家庭。而两个妹妹洗澡不把门关好,是引诱他,陷他于不义。

  同时,他对女人的看法也受到他父亲和女人的关系的影响。

  1971年,家里又住进了林父的新女友。这让林百思不得其解:为什么一个女人要跟着一个已经有了一个太太、还有一个女朋友的男人?

  正经历青春期、性启蒙的林过云开始思考这些他在生活里观察到的现象。但是,两性关系的复杂不但远远超出他此时能够理解的范围,他对异性的好奇也没有得到合适的疏发与引导。

  或许,家里复杂的两性关系也让他觉得女人/性是肮脏的,而某种程度上造成他认为欢场女子该死的偏见。

  ·想接近又自卑

  同时,林对女人好奇、充满兴趣,想接近她们却又很自卑。

  他想接近女人,却碍于自卑而不敢尝试。大家还记得,他在向警方编四眼佬的故事时,说了什么吗?他称,四眼佬告诉他,自己在美国常常拍摄尸体,因为“死人任由摆布,较生人听话得多”。

  这才是他心里的实话。他害怕被拒绝、被打击,不敢面对活人,于是便直接杀了她们。死人便不会拒绝他了。

  可是,即使对林来说,想要杀人,也是需要能说服自己的理由的。特别是经历了偷窥与以刀挟持两次事件之后。

  1970年,15岁的林偷窥两个妹妹洗澡(不清楚是多次、还是一次)被发现,林父勃然大怒,扯着林的头发,把他的头朝着墙壁撞击了数十下,直到他昏过去。

  1973年,18岁的林因拿刀械挟持少女,被逮捕后被送进了精神病院。

  这两次事件让他在心底里知道,不能这么对待女人。

  那么,有什么理由可以让他理直气壮地干他想干的事,而不受道德的谴责呢?像很多自诩为神的连环杀手,林也编造了一套上帝使者的说法,用来合理化自己的行为。

  被逮捕后他供认,杀害第一个受害者是因为他接到了上帝的“指示”。

  那天凌晨,天下着雨。通过雨丝,他的脑电波感受到了上帝。“上帝吩咐我将陈凤兰带回家中,拯救她的灵。”

  他杀害第二个受害者那天并未下雨,也没有收到上帝的指令。但林仍然认为这是上帝的旨意,事情才能顺利进行。

  第三个受害者也没有指令出现。但他仍然坚持他是在“替天行道”。

  第四个受害者,林在与她天南地北地聊了5个小时后,甚至喜欢上她,可最后仍因为怕事迹败露而灭口。

  这些相互矛盾的借口,显然都是为了合理化自己的行为。这也说明,林除了知道自己的行为是违法的,他还知道自己做的事情是错的,他并非缺乏伦理观念,却没有勇气面对自己真实的想法。

  ·自卑、自大、与自恋

  林这种以上帝之名来操纵他人的心态,背后是一种自大。

  在宗教的王国,上帝是主宰一切、至高无上的存在,祂的旨意终将被完成。不承认“上帝的使者”等于是亵渎上帝。

  “上帝使者”的角色让他站在一个道德的高点,几乎可以为所欲为。

  林不仅自大,他也自恋,无限放大自己的重要性。

  他在答应认罪、供认之前,问了警长那些照片和录像带将会如何被处置,还称:“我希望全世界的人都能看到我的照片,我希望你们不要把照片毁灭。”

  这便是他认为的大事。他制作、收藏的那些尸体相片、录像专辑,是他的杰作,他希望全世界都有机会欣赏。

  林事后供称,当第一个受害者的尸块被发现,大肆报道的媒体让他有一股打电话到报社表白一切的冲动,因为他终于干了一件大事。他亲眼目睹他的“杰作”被大幅报道、图文并茂,心情十分激动。

  被报道的自我膨胀与投稿被拒绝时,不成比例地倍受打击,一体两面地展示了林的自恋。

  林既是自卑的俘虏,也是支配他人不可得便杀之的自大自恋狂。

  4

  延后七次的庭审与后续

  林过云被拘留后做了多项心理、智商、记忆等测验,以及脑电波图。五名精神科医生在详细地评估了这些测验结果后,有三名认为林的心智精神状况正常,而犯案只是为了满足他不正常的需求。

  (当年媒体报道)

  庭审时,林叙述了自己杀人时的心态。杀害第一个受害者是被愤怒的情绪所驱使,因为(他认为)对方是个妓女,而他只是替天行道。接下来的第二个受害者是个“坏人”,而第三个受害者是因为她“该死”。也有一个说法:第二、三是因为“上了瘾”但第四个时,他已感到厌倦、只是为了不让事迹败露而灭口。

  由于繁复的各项测验与结果评估,庭审延后了七次。

  1982年10月8日初级庭审,四项谋杀罪名成立,案件被转往最高法院。

  1983年3月3日最高法院开庭审理。庭审中,林过云以神志不健全为理由承认误杀,不承认谋杀。

  1983年4月8日最高法院结束审理,七位陪审员一致通过,四项谋杀罪名成立。

  (当年媒体报道)

  两天后,林父向媒体表示,不考虑为林过云提出上诉。

  5月5日,林过云通过法律援助,自己提出上诉,却在两个多月后自动撤销,同时向港督申请赦免死刑。

  1984年8月29日港督赦免了林过云的死刑,改判终身监禁。

  1986年,林父在圆玄学院为四个受害人立了牌位,据说是为了为子赎罪。

  (受害人灵位)

  入狱后的林过云,仍然没有被媒体遗忘。2009年《壹周刊》刊登了林过云在狱中的照片。当年的罪犯已经成为一个秃头的中年人。

  (左一:林过云)

  2018年,在被监禁了35年之后,媒体报道传出林过云积极地、多次申请假释、并被他的前狱友证实的消息,引起社会大众不安的猜测及恐慌。

  (林过云近照)

  多年来,围绕着林过云的除了媒体,还有许多灵异传说。除了林过云对于鬼神的着迷,媒体也有各式各样的报道,例如警方去林家搜查时,发现门口很多镇住、或困住鬼魂的符,以及经常有人看见监狱里的林身边有鬼魂等。

  如果另一个世界真的不遥远,希望受害者收到安息的祝愿。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