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永浩再回应被强制执行:债主是“流氓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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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罗永浩发微博回应再被法院强制执行,称系锤子科技融资过程中遭遇投资人“流氓协议”,逼迫他签署强制回购股份的协议;再过些天,会公布该机构的名称,也公布这个流氓事件的具体负责人及执行人的姓名和头像(引用网络媒体已发表的新闻图片),提醒后来的创业者注意躲开这种手段流氓的恶劣投资者。

罗永浩称,按照目前的情况,近一年的时间内他将无法乘坐飞机、高铁、动车,因此希望能有合作方长期提供一辆房车。

此前据媒体报道,罗永浩于4月12日因未按时履行法律义务被法院强制执行,执行法院为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案号为(2021)京01执495号,执行标的为1016万元

以下为回应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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