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与前男友一起买了房,婚后要告诉老公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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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读者提问:将军您好!与前男友相恋3年且联名买房,后因性格不合分手,按揭20年,前男友不肯卖房更名房产证,又没有能力全款后再更名,于是搁置至今已经5年,期间除了咨询如何更名,我俩基本没有联系,也再没见面。

  3年前我在另一城市跟现老公相知相恋,现已婚,马上临产。上个月前男友联系我说想卖房,考虑到我不方便两地跑,想让我授权他来全权处理房产事宜,但是需要我到他的城市办理公证。

  一来我身体不便,二来房子的事我没想好怎么处理,恋爱期间我收入较多,付出也比较多,当时我准备了钱,但因为感情已经出现危机,我最终没有付首付,但所有买房的程序都是我引导他,一起签字完成的。

  房子在他的城市,房贷也是由他在还,目前来看,只是房产证上有我的名字而已。当然我买房的决定是正确的,房子目前升值了两三倍,只不过跟我关系不大。

  鉴于此,我可能迟早得去他的城市协助处理房产更名事宜,到时候需要跟现老公说吗?怎么说不会影响感情?

  老公知道我曾有过这段恋情,但是不清楚细节,也不知道房子的事情,我俩感情一直很好,目前孕晚期他也照顾很仔细,以前觉得没必要跟他讲,现在又不知怎么讲比较妥当。

  另外,关于房子,我应该跟前任争取补偿么?以什么名义比较好?求将军指点迷津!

  将军答:

  情况还是蛮复杂的,越是复杂问题,越应该用简单的思路。

  跟老公实话实说吧,千万不要隐瞒他自己去处理,你当然有独自做决定的权利,但对于一段婚姻关系来说,隐瞒还是会带来很大的隐患。

  跟老公讲这件事的时候,一定要区分和强调,房子是房子,感情是感情。

  告诉他,虽然房子是两个人一起买的,但是之后彻底分手,也毫无联系,你虽然要去处理一些房子的事务性问题,但仅仅是走正常的法律程序,而不是情感上还有什么纠葛。

  讲完事情的现状,尽量把事情的决定权留一部分给你老公。

  即便是你已经有决定,也要用商量和征求意见的口吻“你看这件事怎么处理比较好?”或者“我打算XXXX这样办,但还是想听你的意见,咱们俩一起商量怎么样更好”。

  让你老公感受到你尊重他的想法,愿意听取他的意见,你们两个是站在一起的,他更容易接受这件事的存在,同时更能体谅你。

  关于要不要争取补偿,或者争取补偿是否合法,我确实没有发言权,法律层面的问题建议先咨询律师,他们会给出专业建议,同时律师也会教你如何用更合理体面的方式去处理和沟通。

  后续事情如何处理,有什么样的进展,建议还是跟老公及时沟通更新信息,你的态度越真诚坦荡,越能打消他的顾虑。

  最后,希望你一切顺利,宝宝平安健康出生,处理这些事还是要以照顾好自己的身体为前提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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