刁爱青没有墓,家人至今没有见过她的尸骨。就读南京大学3个月后,年仅19岁的刁爱青遇害。25年来,这场“南大碎尸案”,凶手仍未归案。
南大碎尸案家属向校方索赔162万
▲多方还原“南大碎尸案”:警方、校方、家属都做了哪些努力?新京报动新闻出品ID:xjbdxw
为何不选择切除阑尾
“新街口”,是南京城最为繁华的闹市区。
1996年1月19日清晨,有人在新街口附近发现了一包肉块,接下来的几日,南京城内陆续发现多包碎尸,警方经过排查,确定其皆为同一被害人刁爱青。
在被害三个月前,刁爱青入读南京大学。
1996年1月10日,刁爱青因其室友违规使用电器,南大宿舍管理老师因教育惩戒权,“株连”责罚刁爱青。她情绪悲愤,一个人离开宿舍,晚上再没有回来。
10日后,警方发现刁爱青尸体。
失踪10天发生了什么
至今,仍是谜团。刁爱青父亲刁日昌称,案发当晚,最后一个目击者见到刁爱青,是在南大旁的青岛路上。
而凶手为毁尸灭迹,将刁爱青尸体加热至熟,并切割成2000片以上。
警方做了哪些工作
据办案民警回忆称,尸块每块都切割得很小很整齐,手法应该比较专业,对解剖知识有一定程度的了解,当时警方的初步猜测,凶手可能是屠夫或者学习过解刨的医生。
警方将焦点关注到屠夫和医生行业,逐步排查。
办案人员还通过媒体发布悬赏公告。
2016年1月20日,公安部刑侦局曾发布微博称,警方必将追查到底,绝不放弃。
校方如何处理此事
律师透露,1996年1月10日刁爱青离开宿舍,直到当月19日,警方发现刁爱青尸体,南京大学才通知刁爱青父母。
案发后,刁爱青父亲刁日昌先后4次找到学校询问案情进展。
2002年,因为女儿、女婿下岗,夫妻俩又染病,刁日昌寻求南京大学帮助。最终他拿到了一万元,条件是写下保证书,承诺将来不再找南京大学。
“追诉时效”过了吗
刑事诉讼法教授称,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即使过了20年,如果认为必须追诉的,可以报请最高检察院核准。
“南大碎尸案”在当年公安机关就已经立案侦查,嫌犯逃避侦查,此案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抓到了仍要追究刑事责任。
家属为何对校方提起民事诉讼
律师表示,刁爱青夜不归宿当晚,南京大学作为管理方,应及时发现并告知家长,但却怠于行使管理职责,直到警方发现刁爱青尸体,南京大学才通知刁爱青父母。
2021年3月29日,刁爱青家属向学校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学校承担侵权责任和安全保障责任,赔偿162万元。
刁爱青家人,永远不会放弃叩问案件真相。
截至3月30日,校方对此事尚未回应。
参考来源:
新京报
《“南大碎尸案”受害者家属提起民事诉讼,欲追究学校责任》
《“南大碎尸案”20年后,还有无可能侦破》
《如果凶手有忏悔、有悔罪,我们宽恕他》
澎湃新闻
《南大碎尸案20年回首:家人至今未见尸骨,案件仍在侦办中》
《答澎友|“南京大学碎尸案”已过20年,不再追诉凶手?错!》
红星新闻
《南大碎尸案家属起诉学校索赔162万死者姐姐:希望在父母有生之年能给个说法》
中国新闻网
《“南大碎尸案”案发25年后家属起诉学校法院已受理》
扬子晚报
《律师回应证实“南大碎尸案”家属正式起诉学校》